教育教学管理督导自评报告
作者:福州市鼓楼第三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 2019-05-17 点击次数:375

教育教学管理督导自评报告

一、规范办学行为

1、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情况。严格遵守上级文件,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无超大班额,课程安排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严格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认真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检测上报工作;不存在组织学生补课行为;不存在区分重点班的情况;我校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向学区责任督学汇报学校各方面工作情况,配合教育局领导及责任督学做好下校督查工作。

2、校务公开情况。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符合规定。

3、 治理乱收费情况。经自查,不存在违规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

4、随迁子女就学和留守儿童关爱情况。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实现与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不收取有别于户籍学生的额外费用;无留守儿童。

、教师队伍建设

5、教师配备情况。按要求配备教职工,并配足音体美等学科专任教师,满足教学需要。

6、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签订《师德承诺书》,建立本校教师师德档案,创建师德长效机制;本校不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不存在违规收受家长礼品礼品情况;不存在有偿补课情况。

7、教师权益保障情况。教师的合法权益是否落实到位;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是否召开教代会,听取教师们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保障教师们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做好教师的工资和绩效的核算发放。

8、《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执行情况,有偿补课督查及处理情况。我校利用全体教师会议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并签订责任状,如若发现违规行为,严肃处理,采取一票否决制。

、学校安全工作

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校安领导小组按照相关制度,对学校各处进行了严格自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2、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定时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未发现有D级危房。

3、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配备4名保安,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制定有详细的地震、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演练。

4、校园周边防控情况。学校积极与南街派出所及三坊七巷交警支队联系,聘请南街派出所指导员为我校综治副校长,配置了相关报警设备。定时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活动。

5、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自查,我校没有配置校车。未发现有经营性的社会车辆接送学校学生。学校门口设有警示牌。

6、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的监护责任;及时发放安全告家长的一封信,并做好回执回收和统计、保管工作。

7 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闽教督〔2016〕7号)情况。认真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先关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相关处置预案,加强校园内部监控。公开治理电话,明确职责。对日常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及时排查化解。经自查,未发现校园存在暴力及校园欺凌行为。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质量监测

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提出的整改要求情况。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提出的整改要求,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至今为止,在学校领导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全体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秩序井然。学校开学工作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局面,为本学期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对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充满信心。

福州市林则徐小学

2018、10

教育教学管理督导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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