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中小学(园)责任督学2018年12月份挂牌督导任务(基层党支部)
作者:superadmin 发布时间: 2018-12-05 点击次数:8667

鼓楼区中小学责任督学201812月份挂牌督导任务

 

各责任督学、各中小学: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委组〔201851号)的文件精神,拟对全区各挂牌督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督导检查,现就我区12月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核。

二、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学校自查、挂牌督学逐校检查和组宣科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查阅资料、交流座谈和校园巡视等形式开展。

三、督导时间

 126日――1230

四、督导安排

(一)学校迎检

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指标要求于1216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学校自评,录入自评分值,上传旁证材料和自查报告。待督学下校检查提交电子版书面反馈后,抓紧时间组织整改,及时登录系统,根据督学的整改建议逐条填写整改说明、上传整改前、后的照片。

(二)挂牌督学督导检查

各责任挂牌督学于1217日开始,可自行安排下校督导时间,请提前2日登录督导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报备表。各责任督学可结合《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基本评分表》(附件1)进行现场督导。督导情况除当场向学校反馈外,应于督导结束后2日内(1231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督学评分】和【督学点评】,对学校进行电子版书面反馈,并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三)局组宣科重点督导

区教育局组宣科有针对性、重点抽查部分学校,可与挂牌督学协同督导。

四、督导要求

1.规定时间内责任区挂牌督学要督导到位,不遗漏、不拖延。

2.认真做好督导记录,针对挂牌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给区教育局组宣科,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3.各责任区督学于1231日前,根据本月督导情况,形成月份督导报告,并上传至挂牌督导综合管理系统。

                          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23

 

 

 

 

鼓楼区中小学(园)责任督学2018年12月份挂牌督导任务(基层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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