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中小学责任督学2018年12月份挂牌督导任务
各责任督学、各中小学: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委组〔2018〕51号)的文件精神,拟对全区各挂牌督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督导检查,现就我区12月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核。
二、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学校自查、挂牌督学逐校检查和组宣科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查阅资料、交流座谈和校园巡视等形式开展。
三、督导时间
12月6日――12月30日
四、督导安排
(一)学校迎检
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指标要求于12月16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学校自评,录入自评分值,上传旁证材料和自查报告。待督学下校检查提交电子版书面反馈后,抓紧时间组织整改,及时登录系统,根据督学的整改建议逐条填写整改说明、上传整改前、后的照片。
(二)挂牌督学督导检查
各责任挂牌督学于12月17日开始,可自行安排下校督导时间,请提前2日登录督导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报备表。各责任督学可结合《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基本评分表》(附件1)进行现场督导。督导情况除当场向学校反馈外,应于督导结束后2日内(12月31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督学评分】和【督学点评】,对学校进行电子版书面反馈,并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三)局组宣科重点督导
区教育局组宣科有针对性、重点抽查部分学校,可与挂牌督学协同督导。
四、督导要求
1.规定时间内责任区挂牌督学要督导到位,不遗漏、不拖延。
2.认真做好督导记录,针对挂牌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给区教育局组宣科,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3.各责任区督学于12月31日前,根据本月督导情况,形成月份督导报告,并上传至挂牌督导综合管理系统。
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