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幼儿园责任督学2020年挂牌督导任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作者:superadmin 发布时间: 2020-05-26 点击次数:32998

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

春季学期幼儿园复学准备工作挂牌督导的方案

5月份)

鼓楼辖区各幼儿园:

为科学指导托幼机构做好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复学复课,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针对托幼机构学习生活环境状况、幼儿不同年龄段特征等情况,组织制定并印发了《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为督促各幼儿园对照《技术方案》做好春季复课各项准备工作,科学落实幼儿园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拟定了《鼓楼区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复学准备工作督导细则》(以下简称《督导细则》),并将组织幼儿园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现将挂牌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范围

  区各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

《鼓楼区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复学准备工作督导细则》(若省有最新通知,将适时增补)

三、督导方式

督查方式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将园所自查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责任督学可通过校园巡视、查阅资料、教师访谈等形式开展督导。

四、督导安排

一)幼儿园自查。各园于526日开始组织对照《技术方案》和《督导细则》开展自查工作,并在督导系统上传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全面复学准备工作自查报告”,并根据督导内容做好相应准备后,向责任督学提出督导申请。

(二)责任督学开展督导时间:527日—6月初。

(三)责任督学完成挂牌督导报告:615日前完成挂牌幼儿园督导报告,报告内容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督导意见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应严格对照《技术方案》和《督导细则》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责任督学应提前查阅各园的自查报告,可能与区卫健、疾控中心、卫生监管所等相关部门的同志一同前往

(三)责任督学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下园应佩戴督学证,主动配合幼儿园体温检测及身份登记。

    (四)责任督学按照规定时间开展督导,并在“鼓楼区教育督导综合管理系统”完成督导流程,并注意收集和了解幼儿园存在问题及落实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在督导报告里体现。

(五)幼儿园应充分重视责任督学的现场反馈,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过“鼓楼区教育督导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至“挂牌督导”-“学校整改”。责任督学核实整改情况后,不再将已整改的问题写入督导报告。

附件:1.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

     2.《鼓楼区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复学准备工作督导细则》

                           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525

附件1

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修订版)

一、开园前

(一)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作出科学开园的决定,周密准备、有序推进托幼机构开园。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

2.落实主体责任,园长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制度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每个细节、每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培训、演练操作。

3.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托幼机构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形成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合力,建立托幼机构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制定防控方案。托幼机构应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流程和制度。如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返园证明查验制度等。

5.保障物资储备。做好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剂、婴幼儿口罩、手套、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洗手处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包括清洁消毒用品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监督等。

(二)场所和人员要求

1.开园前对托幼机构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如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等所有场所开窗通风。

2.在托幼机构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设立提醒标识,应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配备专人负责,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3.托幼机构教师做好婴幼儿每日健康状况统计,与家长密切联系,向卫生保健人员进行“日报告”与“零报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掌握教职工和婴幼儿健康情况,做好“日报告”、“零报告”的收集与管理,并上报主管部门;对全体教职工等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宣教。

4.家长每日做好婴幼儿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托幼机构,确保开园前身体状况良好。开园前做好婴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注意增减衣物防止婴幼儿感冒,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如必须外出,做好婴幼儿防护。

二、开园后

(一)人员管控。

1.登记排查入园。提前掌握教职工(包括食堂、保洁、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婴幼儿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要求所有教职工和婴幼儿做好入园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园,不要带病到园、工作。原则上外来人员不得入园,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婴幼儿不入园制度。

2.各班级错峰、错时入园和离园,防止人员聚集。教职工和婴幼儿每天入园时测体温,不发热方可入园,严格落实婴幼儿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严格日常管理。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工和婴幼儿动态、健康情况,加强对教职工和婴幼儿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婴幼儿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

4.建立婴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主班老师报告。

5.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各类涉及婴幼儿聚集性的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6.做好婴幼儿手卫生,尽量避免婴幼儿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婴幼儿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入园后、进食前、如厕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耍前后、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7.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8.严格落实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婴幼儿应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婴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9.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工、婴幼儿和家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的宣传教育。教会婴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婴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等遮挡口鼻。指导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婴幼儿去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

10.境外师生未接到托幼机构通知一律不返园,新生不报到。返园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园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入境后严格执行当地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健康监测并填报健康卡,解除隔离后且身体健康方可返园。

11.鼓励具备条件的托幼机构教职工开园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二)重点场所防控。

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保持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时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

2.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等场所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全空气系统应关闭回风。

3.应当加强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等场所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4.加强饮食卫生。做好餐车、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贴名,一人一具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洗干净。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5.加强饮水卫生和手卫生。饮水设施应每天进行必要的清洁工作,每天对出水龙头至少消毒一次。要确保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或附近洗手设施运行正常。

6.加强婴幼儿个人用品消毒,包括玩具、毛巾等,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放在通风处晾干。

7.加强托幼机构内垃圾分类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日常使用废弃口罩按生活垃圾处理。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教职工或婴幼儿每日入园前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托幼机构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居家观察或就医排查等措施。

2.在园期间,教职工或婴幼儿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呕吐、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当立即上报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教职工或婴幼儿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4.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工或婴幼儿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教职工和婴幼儿病愈后,托幼机构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查验应提交的返园健康证明材料。

附件2

鼓楼区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复学准备工作督导细则

   

    

    

备注

()机制建立

1.领导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专题研究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相关防控措施。

2.防控联系网络

建立健全幼儿园、年级、班级、家长四级联系网络,各层级联系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家长开学前和开学后注意事项,落实家校配合学生健康管理、安全出行等要求。

3.联防联控体系

纳入当地卫健、疾控、公安、交通等部门及乡镇(街道)联防联控机制,与当地医院建立定点挂钩联系。

4.方案和预案

制定详细的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经教育、卫生部门备案同意后实施。应急预案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关人员熟悉处置流程,规范操作。

()制度建设

5.健康报告制度

建立全体师生员工(含食堂、安保、物业、校内工程等后勤聘用人员,下同)健康“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包括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及临时居住外来亲戚的健康情况),明确报送途径、流程,责任具体到人。建立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承诺制度,明确瞒报、谎报等行为责任追究,除正常的课堂教学等工作外,全体师生员工不得参加校内外各种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6.晨午检制度

建立晨午检制度,配备相应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和操作处置流程清晰,明确各环节负责人。

7.校园消毒制度

明确各环节负责人,场所消毒频次、消毒剂使用科学准确,建立场所通风制度。

8.重点场所管理制度

建立教室、食堂、寝室、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管理制度,明确开放时间、方式及责任人。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9.教育教学组织制度

明确集体教学师生行为规范,科学规划师生在校园内活动场所和线路,教职员工佩戴口罩,对请假、缺勤学生进行登记追踪。

10.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规范执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垃圾分类设施位置、数量等按要求规范设置,加强管理,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点每日消毒。

()健康排查

11.健康台账

开学前对全体师生员工,包括食堂、安保、物业、校内工程等后勤聘用人员部署开展逐个全面健康状况精准筛查,采取“人盯人”跟踪管理方式,确保健康台账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真实准确、更新及时,报送流程科学合理;开学后要继续落实健康管理和筛查制度。

12.重点人员排查

对来自疫情地区或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亲戚接触史、体温有异常或有疑似病例等重点人员,或者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一人一档”建立动态跟踪表册,严格落实相关隔离规定,按规定开展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对幼儿园教职员工(含食堂、安保、物业、校内工程等后勤聘用人员),要逐一开展全面健康状况精准筛查,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在上岗前开展核酸检测。

()人员培训

13.医护人员培训

幼儿园医护人员开学前参加过疫情防控专项培训,训练有素;暂时没有医护人员的由联系医院派出专业人员予以支持。

14.教职工全员培训

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全员培训,掌握必要的防控和消毒知识。

15.开学动员部署

以适当方式开展开学动员部署,对全体教职工上好“第一课”,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应对应变能力。

()物资准备

16.防护物资准备

测算并建立应急处置物品需求清单,与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接。储备充足的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体温检测设备等防控物资,开学前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供应量,并保障持续供应。

17.物资管理

加强防控物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物资购置、领取和发放,严格规范做好相关物资的统计、出入库登记和安全管理。

18.洗手池等设施

科学布局洗手池等清洁设施,确保水龙头数量充足,配备肥皂、洗手液等。

()校园管理

19.实施校园消毒

校园进行卫生清理和全面消毒,相关人员操作熟练,符合规范要求、科学合理。

20.校园封闭

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保留必要的出入口,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21.晨午检操作

晨午检落实到位,测体温设备校正准确,发现问题后熟悉处置措施和程序,并做好记录。

22.进出审批

师生入校时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及无关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校门口难以集中检测体温的,幼儿可在入校后在班级检测体温,幼儿上学前应在家里检测体温,出现发热不得到校,及时就诊并报告班主任;校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建立校园封闭期间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应急处置

23.隔离区、隔离室

在校门口设置隔离区、校内设置隔离室,卫生条件、设施配备等符合规定要求,并明确责任人。

24.开展应急演练

开学前开展应急演练,相关人员熟悉规范处理流程,并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相关预案。

()食宿管理

25.食品经营许可

幼儿园食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未超范围经营。

26.食品安全管理

落实以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27.餐饮具卫生消毒

对餐饮具进行规范清洗、消毒、保洁,并按要求进行保管,做到一人一具一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28.就餐管理

尽量避免集中就餐,各园根据就餐人数和合理规划用餐区域,有条件的实行单桌同向或加装隔离板等方式就餐。

29.食品留样

配备专用留样的设备并正常运转,专人管理,能够严格按规定进行留样并做好记录。

()出行管理

30.家校“点对点”

出行

幼儿上下学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引导幼儿采取安全出行方式,落实家校“点对点”往返,减少与社会人员交叉感染风险,乘坐公共交通应全程佩戴口罩。

31.错时分批上学

结合幼儿园实际,对不同年级上学、放学时间适当交错,避免人流过度集中。

()教学准备

32.第一课准备

充分利用鼓楼区教育局拍摄的《开学第一课》结合各园实际,准备开展复学相关教育活动,突出“疫情防控、生命教育”主题,加强师生教育引导,涵养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和担当。

鼓楼区幼儿园责任督学2020年挂牌督导任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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