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平台完成情况专项督导自评报告
作者:福建省立医院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24-01-22 点击次数:305

福建省立医院幼儿园督导平台完成情况专项督导

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校(园)督导室及督导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运行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规范督导网络平台运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我园经过自查,报告如下:

一、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学校督导室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11号)精神中第一条“机构设置”规定,凡12个教学班以上(含12个)的中心幼儿园、完全小学、中学和中职学校应设立督导室,由分管副校(园)长或校级督学任总督学,由一名中层干部任副总督学兼督导室主任,配备专兼职督学(包括聘请校外督学)若干名。我园共设4个教学班,未达12个,因此无单独设立学校督导室,但每月定期接受区督导检查。

二、开展了督导平台学校运维情况

1.我园区督导内容平台运维管理由园长(视导员)负责,园长收到通知后,由教研组长帮助上传督导内容,密码已由园长修改。

2.我园上传督导平台的信息需通过园长审核调整后方能发布,发布的内容无过期、空白栏目、图片显示过大过小或不完整等现象。

3.栏目内容根据督导方案发布时间,及时上传自查报告和做好备查准备;督学检查当天即发布简报;根据督学整改建议及时、有效地进行整改和上传整改内容。

三、下一步方向

     1. 继续做好区督导内容平台运维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2. 根据教育督导室每月一重点的工作部署,及时做好围绕自查自评、整改反馈、及时发布等工作。

督导平台完成情况专项督导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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