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教育学院附中12月督导工作自评报告
为落实做细“五项管理”及“双减”工作,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师生知晓,家长支持,家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学校建立了作业管理机制和规范作业实施过程相关规章制度。 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以及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制度等,学科教研组在每周集体备课会上确定下一周教学计划,并依据课程标准结合教学知识点、难易程度等分类精选习题,形成作业资料库;教师在布置的作业时,结合班级情况在作业资料库中进行二次选择,根据学生情况进行作业分层布置。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是否全批全改,不存在学生自批自改、互批互改作业,以及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现象。
学校按文件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学生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没有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课后服务时间达标。
校督学还通过查阅资料、校园巡视、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式,开展对“双减”工作、学生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校园防欺凌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学校利用班队会课开展校园反欺凌主题教育,利用思想品德课程、心理健康课开展法制教育。同时聘请洪山派出所教导员林为民警官作为我校综治副校长,定期为我校师生做法制教育。聘请福州市检察院陈勋专员为我校法治副校长,本学期初为我校学生做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利用教工大会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
学校制定校园欺凌完善,《福州教育学院附中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制定《福州教育学院附中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福州教院附中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职责》等。各班安排一名班级安全员关注各班级的校园欺凌事件,定期开展校园欺凌排查,校园内部建立校园“110”一键报警装置预防校园欺凌。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疏导,避免因学生矛盾引发校园欺凌。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德育处电话:83705632)及负责人(德育处主任:刘晓洁)。
经过摸排,我校未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对于学生反馈的可能是校园欺凌的事件,通过德育处生指组进行摸排,明确是否是校园欺凌,对与有矛盾双方及时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