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2019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方案
2019年4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闽教督〔2019〕3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全力推进我区教学质量补短板增活力工作,我室将组织责任督学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挂牌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中小学
二、督导内容
(一)督查内容
1、各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开展情况
2、各样本校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考前准备
(二)重点关注问题
1.各校提升教学质量方案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含学校培优辅差活动开展情况、学校特色做法)。
2.各校语文、音乐、美术等各学科的师资配备、课程落实、课堂教学,图书馆、专用教室、实验室的建设与使用情况(学校应提供相关资料、课程安排表,图书馆、专用教室、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等)。
3.各样本校参加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考务工作准备情况。(实地查看)
三、督导方式
责任督学以听取汇报、巡视课堂、推门听课、查阅资料、学生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督导。
四、督导安排
(一)学校自查。各校4月17日前根据督导内容做好相应的准备,在督导平台上上传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方案,督导时各校校长或分管教学副校长需要做专题汇报。
(二)责任督学自行安排督导。请提前2日登录督导综合管理系统填写备案表,督导情况除当场向学校反馈外,应于督导结束后2日内登录系统进行【督学点评】,对学校进行电子版书面反馈,并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三)与区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专项督导相结合。督导检查后,由各校责任督学汇总检查组成员意见,形成专项督导报告,发送至督导室邮箱。
(四)责任督学完成挂牌督导报告:5月20日前各位督学完成挂牌学校的督导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典型做法经验、存在问题、督导意见等。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