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十八中学
校督导室工作、运行情况自查汇报
我校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学校督导室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11号)文件要求,于2020年6月开始,着手成立校内督导室。2020年7月出台《福州第十八中学督导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福十八校〔2020〕9号),成立了以时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吴勇为总督学的福州第十八中学(西门校区)督导室和以潘建兴副校长为总督学的福州第十八中学(象园分校)督导室。2020年9月,因班子成员发生变化,并结合《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细化学校督导室督学配备与工作量认定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24号)文件要求,学校发布《关于调整学校督导室成员及修改督导室工作实施方案的决定》(福十八校〔2020〕11号),确立了以蔡永泉副校长为总督学的福州第十八中学(西门校区)督导室和以黄嗣副校长为总督学的福州第十八中学(象园分校)督导室,制定了《福州第十八中学督导室工作制度》和《福州第十八中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初稿)。
一、督导平台学校运维情况
1.我校使用鼓楼区督导平台开展每月一次的督导工作。由专人负责账号管理,对登录密码进行了修改,未使用默认密码和简单密码。
2.每月通过校园网和官微,及时发布责任督学每个月莅校视导的相关消息,确保信息表达严谨,无过期内容、空白栏目、图片显示过大过小或不完整等现象。
二、学校督导室工作环境建设
4.我校为督导室工作人员开辟了一间专用办公场所。
5.办公场所门口悬挂“督导室”标牌。
6.督导室内有办公桌椅、文档柜等基本设施,并配置有2台电脑,1部电话、1台打印机。
7.网络、通讯畅通,接入校园局域网。
8.督导室制度建设较为齐整,校内督导室成员名单与工作职责上墙。
三、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情况
9.成立学校督导室以来,我校根据鼓楼教育督导室每月安排的专项督导内容,设定学校内的教育教学工作督导项目,整体运作良好,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各项常规的有效落实。
10.兼职督导认真参与每月专项督导任务,做好工作记录。
11.根据鼓楼教育督导室每月安排的专项督导内容,我校每月认真完成督导工作自评或报告。
福州第十八中学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