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鼓楼区秋季开学初专项督导
作者:superadmin 发布时间: 2018-09-02 点击次数:8746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文件

 

鼓教〔2018256                  签发人:翁 晖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属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督〔201815)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校认真对照《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附件1),做好自查工作,并于831日前完成《鼓楼区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学校自评表》(附件2)和学校自查报告,将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公章,上交到各校责任督学处。

2.各责任督学对本责任区学校进行全面检查,并于831日前完成《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实地检查学校明细表》(附件3)。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督〔201815

2.鼓楼区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学校自评表

3.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实地检查学校明细表

 

 

                              

 

  鼓楼区教育局

                                   2018824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督〔201815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

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59号)要求,国家督导组将对我省开展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及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落实情况、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情况,重点聚焦各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详见附件1)。

三、督导组织

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专项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各设区市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选派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地各校自查情况进行督导。

四、督导方式

采取各地各校全面自查,县级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全面排查,省级和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五、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827日至31日,各地各校全面自查。一是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开展自查;二是各地以县为单位开展自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三是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重点检查基础薄弱的公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二)省级抽查。94日至7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组织督导组,对省直学校及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3个设区市进行省级重点督导,其余设区市进行交叉督导(详见附件2)。各督导组抽查市域内1所高校和2个县,每个县督导学校不少于5所,须涵盖普通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学段,其中至少应包括一所农村学校或教学点。各督导组根据分组安排,分赴有关设区市,在听取汇报后,由组长随机抽取督导检查地点,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照问题清单,直接到受检学校(含省市属学校)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束后,向被督导县反馈督导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抽查工作,相关文件、数据、资料要严格审核,准备齐全,以便实地督导时核实相关信息。

(二)重点督导组抽调相关设区市2人参加,交叉督导组由相关设区市抽调人员组成(详见附件2)。各督导组选派人员名单、联络方式(附件3)于827(星期一)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三)未抽查到的高等学校和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的自查报告于97日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fjsdds@163.com)。

(四)专项督导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廉洁自律,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五)各督导组在相关设区市督导工作结束后,请于97日前将督导报告电子文档和书面报告、实地检查学校明细表(附件4)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督导意见建议等。各设区市的督导报告须经组长审定、签字。

联系人:李秀焰,电话:0591-87091237邮箱:fjsdds@163.com

 

附件:1.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福建省教育厅      

2018821    

 


附件1

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幼儿园“去小学化”、零起点教学

1.幼儿园教学情况。幼儿园是否存在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是否存在违规举办学前班和幼小衔接班。

2.零起点教学。是否存在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情况。

二、开学条件保障

3.组织师生按时返校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是否贯彻落实办学行为“五规范”制度。

4.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情况。是否制定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政策措施。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存在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秋季学期51-5556-65人大班额数与2018年春季学期相比是否增加。

5.实学生资助政策和随迁子女就学、留守儿童关爱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是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6.学籍管理及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学籍业务的情况,是否存在“空挂学籍”情况。

7.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8.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寄宿制学校是否实现一人一床。

9.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10.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三、校舍安全管理

11.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四、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12.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五、校车安全管理

13.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4.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六、校园安全管理

15.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保卫人员情况是否报县(区)教育、公安部门备案,是否建立完善门卫管理制度。学校是否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及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是否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6.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7.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8.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19.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20.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七、学生安全教育

2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和报送线索摸排情况。

22.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等关键节点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传销、防诈骗、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

 

 

 

 

 

 

 

 

 

 

 

 

 

 

 

 

 

 

 

 

福建省教育厅                         2018821日 印发


附件2

鼓楼区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学校自评表

学校(盖章):

                                                时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概述

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一、幼儿园“去小学化”、零起点教学

幼儿园教学情况

1.幼儿园是否存在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是否存在违规举办学前班和幼小衔接班。

 

 

零起点教学

2.是否存在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情况。

 

 

二、
开学
条件
保障

组织师生按时返校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情况情况

3.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是否贯彻落实办学行为“五规范”制度。

 

 

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情况

4.是否制定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政策措施。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存在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秋季学期51-5556-65人大班额数与2018年春季学期相比是否增加。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

5.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和随迁子女就学、留守儿童关爱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是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学籍管理及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6.学籍管理及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学籍业务的情况,是否存在“空挂学籍”情况。

 

 

后勤保障情况

7.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8.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

9.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三、校舍安全管理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

10.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

 

 

四、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

11.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五、校车安全管理

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2.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13.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六、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

14.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保卫人员情况是否报县(区)教育、公安部门备案,是否建立完善门卫管理制度。学校是否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及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是否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

15.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

16.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

17.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18.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七、学生安全教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和报送线索摸排情况。

 

 

学生安全教育情况。

20.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等关键节点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传销、防诈骗、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

 

 

 

 

 

 

 

 

   

 

填表人:

负责人:


附件3

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实地检查学校明细表

         责任区:                                          责任督学:          

学 校

幼儿园“去小学化”、零起点教学

开学条件保障

校舍安全管理

食品饮水安全与

卫生防疫管理

校车安全管理

校园安全管理

和安全教育

 

 

 

 

 

 

 

 

 

 

 

 

 

 

 

 

 

 

 

 

 

 

 

 

 

 

 

 

 

 

 

 

 

 

 

备注:学校各项工作情况符合要求的请划“√”,存在问题的请注明具体情况,列出问题清单。督导结束后,各责任督学将表格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8年9月鼓楼区秋季开学初专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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