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前校区开展“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自评报告
作者:周性勇 发布时间: 2021-06-08 点击次数:552

湖前校区开展“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自评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体质、作业等五项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1〕29号)要求,我校区组织了校内督导组对“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情况自评如下:

一、手机管理

1.加强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管理。校区有完整的学生手机入校申请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

2.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学生手机统一保管在班级柜子,并上锁,由班主任负责,各班班主任为手机保管责任人,校区在传达室设有校内公用电话,供学生使用。

3.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管控情况。校区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4.开展学生手机管理教育引导工作。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并将学生手机管理要求告知学生家长。

二、睡眠管理

1.落实小学上午上课时间规定。校区规定并严格执行小学上午上课不早于8:20,没有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2.建立学生按时就寝管理制度。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并调整作业量。

三、读物管理

校区对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按照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

    四、作业管理

1.严控书面作业量。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3-4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

2.教师指导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3.学生作业批改情况。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做到全批全改,做到不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做到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五、体质管理

1.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情况。1-2年级体育安排每周4课时,3-6年级体育安排每周3课时。

2.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学生进行每天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组织完成两操(眼操和广播体操)武术操和全员跑步运动。每节课间允许学生出教室适量活动或放松,有跳绳运动项目和打野鸭游戏项目

3.学生近视眼防控情况。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建立学生视力状况监测机制,落实每学期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

4.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并落实面向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建立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六、亮点

1.校区有完整的学生手机入校申请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学生手机统一保管在班级柜子,并上锁,由班主任负责,各班班主任为手机保管责任人,校区在传达室设有校内公用电话,供学生使用。

2. 组织学生进行每天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组织完成两操(眼操和广播体操)武术操和全员跑步运动。每节课间允许学生出教室适量活动或放松,有跳绳、踢毽子各种运动项目和游戏项目

湖前校区开展“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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