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立医院幼儿园12月卫生保健及保育工作督导报告
根据《鼓楼区2021年12月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方案》要求,有效促进园所卫生保健和保育工作的开展,规范办园行为,使幼儿园各项工作安全、正常、有序,责任督学林华于2021年12月14日前往省立医院幼儿园,按照《鼓楼区2021年12月份幼儿园卫生保健及保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对卫生保健和保育工作等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能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时做好清洗、消毒、更换滤芯;做好幼儿膳食管理,定期召开膳委会;建立日常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各项消毒工作;幼儿园建立膳食委员会制度,定期召开膳食委员会会议,科学制定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幼儿园每月的账目张贴公布,并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二)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备了足量的紫外线消毒灯,按规定要求进行消毒;
(三)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全体教职工均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定期做好幼儿各项健康检查工作:晨午晚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记录并进行分析、评价;制定了近视和肥胖防控工作方案,采取适当预防和矫正措施。
(四)幼儿园不接受家长用药委托,也不擅自给幼儿用药,保证幼儿安全;现有新冠接种率61.7%;园所定期对保教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所有教职工都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资格证,保健人员经过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班级配备两教一保。
(五)幼儿园是省立医院下属科室,全体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由本院人事科管理,幼儿园无人事管理权。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与医院人事科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六)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活动,针对心理、行为异常幼儿进行个案观察并记录,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方式沟通记录家长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家园合作;通过师德活动和问卷等形式开展师德专项工作,无投诉建议;坚持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教师伙食未能提供不在园进餐证明;
(二)对视力不良和肥胖儿童的跟进措施缺少;
(三)对于教师传染病培训工作还有缺失;
三、整改建议:
(一)向上级主管部门省立医院出具教师进餐情况说明;
(二)保健人员做好特殊儿童的跟进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相关传染病等保育培训教师要参加,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