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责任区督查报告(融侨1月)
作者:王路颖 发布时间: 2022-01-18 点击次数:228

第二十二责任区“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督导报告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学校督导室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细化学校督导室督学配备与工作量认定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24号、鼓楼区《关于做好学校督导室相关工作的通知》(鼓教〔2020〕319号)的文件精神。

为了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规范我区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及学校督导网络平台运行,优化学校内部治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22区督学对融侨幼儿园的督导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督导平台运维管理根据鼓楼区督导工作,由视导员陈晶专人负责管理,密码已修改成复杂密码。信息发布审核层层把关,发布时间及时,栏目完整清晰,图片大小适合。办公室并悬挂“幼儿园督导室”标牌。督导室设有计算机、电话、办公桌椅、文档柜、打印机等,现代办公设施设备较齐全,且网络、通讯畅通。督导室制度建设齐整。

建议:定期更新部分平台内容。

2022年1月13日

第二十二责任区督查报告(融侨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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