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幼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自评报告(4.9调整)
作者:福州市花巷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24-04-17 点击次数:231

迎“双普”检查    促优质均衡发展

——福州市花巷幼儿园“双普”评估自评报告

福州市花巷幼儿园按照鼓楼区教育局通知精神,对照《福建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的清单开展认真自查,目前幼儿园正对标落实各项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和标准(修订)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成立了“双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逐项自查,现将花巷幼儿园双普评估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

(一)成立自评领导小组:

    长陈  红  

执行组长:连  婕

副组长林章兰 吴丽娟   

   :其他全体教师

连婕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部门负责人向上与教育局各部门负责人对接,对内负责各部门工作的统筹安排与落实。

(二)各部门工作组负责人及成员:

1.综合组:陈红 林章兰 吴莉娟

2.保教质量、办园水平组: 林章兰 吴莉娟  连婕 高琛 李榕

3.规划、经费组: 吴莉娟  郑银香  赵军  林艳

4.师资、保障组:  连婕  高邹丹  郑银香 

(三)自查自评工作安排及进程

第一阶段:学习有关文件,进行宣传发动,统一全体师生思想认识,成立幼儿园自评领导小组,并进行分工。

第二阶段:对照指标体系查资料,归类整理档案。

第三阶段:对照指标体系自评赋分,草拟自评报告。

第四阶段: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自评结果,反馈自查自评信息,研讨改革措施,审定自评报告。

幼儿园基本情况 

福州市花巷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级示范性幼儿园,2009年通过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定级评估。

幼儿园占地面积1810㎡,总建筑面积3656.2㎡,园内户外1155㎡,外借18中户外场地3200 生均户外面积13㎡,室内活动房面积1300.5,地下室活动面积763.2,外借18中功能室700,生均室内8.24,绿化面积107.5㎡。现有10个班级(其中小班4个,中班3个,大班3个),在园幼儿335名。全园教职工56人,专任教师36名(含行政人员),保育员10名,后勤人员9名,保健医生2名。教师保育员持证率100%达标,人员配备符合规范。每班有配套的活动设施,并结合各年龄段孩子的特点提供丰富、充足、适宜的室内外玩具,是一所集儿童化、教育化为一体的现代化幼儿园。

贯彻落实“双普”工作具体做法

(一)政府保障方面

1.党建引领  砥砺前行

以习近平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立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全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重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核心,依法办园,范管理,注重内彰显特色,努力创办高质量、规范化、有特色的品牌幼儿园。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以“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教育活动为载体,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定时定点开展政治学习,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各种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教师明理、增信、崇德、力行。

发展规划  科学合理

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在传承几十年办学理念基础上创新地提出新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和办学方针不断完善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对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激励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起到重要的作用。虽是过度园,几年来我们本着长远规划、分段实施、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多方筹措资金增加体育器械及收纳架、增添户外建构积木、更换新电脑等,逐步改善园所环境,提升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的高质量发展得到周边居民的高度认可,给家长留下良好的口碑。

3.财政投入到位、保教经费开支合理:上级相关部门出台相关财政拨款文件,每年为普惠园拨款生均公用经费(600元/生/年)和学前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150元/年/生)。2023年教育院校生均公用经费 204000 元,于2023年 9月下达。2023年学前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 51000元,于2023年 2月下达。幼儿园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各类经费管理,合理开支生均公用经费和学前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

4.收费合理规范、定期公示收支情况:在招生、收费等各项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实行园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每年秋季招生工作都按照教育局统一部署,采用电脑派位加自主招生的方式招生,按照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560元/月/生),每学期按4.5个月一次性收取。每月定期公示伙食开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家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未开展兴趣班及有偿服务,无不合理收费情况。

5.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按照劳动法规定,与教职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积极按照规定落实和缴纳全体教职工的五险一金,教职工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新入职教师的年收入可达11万左右,基本实现同工同酬。

6.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我园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制定突发事件等安全预案;按规定配备专职安保人员3名,配置安保器材和技术设备,严格门禁制度;校园配备一键报警,幼儿园定期安排专人自查和公安部门派人对报警设备进行检查。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加大安全教育舆论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夯实领导带头值班、教师具体工作,以安全常识教育为内容,针对师幼特点,有计划、多形式开展安全法规、安全常识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幼儿园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分管行政为副组长,全体教师和保安为成员的安全工作小组,建立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工作责任到岗到人,措施可行有效,及时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齐抓卫生保健安全工作,全体教职员工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保健医护人员工作经验丰富,均持证上岗。园所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消毒制度,班级及公共环境、幼儿用具玩具按照相应标准进行每日消毒,班级紫外线灯使用有明确的用时记录。幼儿园厨房卫生整洁,做到明厨亮灶随时接受监控监督;餐具做到每餐清洗、消毒,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食品溯源索票索据制度,一品一码系统登记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岗。截止目前为止,我园无发生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7.监管制度完善:幼儿园实行责任督学挂牌制度,每月幼儿园督导首先开展自查,同时接受区督导室责任督学下园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办园质量。

(二)幼儿园保教质量情况

1.办园条件:幼儿园绿意盎然、环境优美,充满了勃勃生机。园内配有幼儿活动室、寝室、盥洗室、保健室、建构室、平台工坊区等活动场所。园内教玩具配备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图书配备和教师用书配备均符合标准。并与18中签订户外场地和功能室,扩大幼儿游戏活动的空间。

2.班额达标情况:幼儿园规模达标,目前已开设10个班,小班4个、中、大各3个班。全园人数335,已经制定了消除大班额的计划及措施,争取明年取消大班额现象。

3.教职工配备情况:目前全体教职工56人,与幼儿配比为1:6;专任教师36人,保育员10人,保教人员与幼儿配比为1:7.2;保健人员2名,食堂工作人员4名,保安3名,全体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人数均在规定范围之内,符合规范要求。

4.教师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1)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我园园长1人,副园长2个,总务主任、保教主任、保教副主任各1多次接受岗位培训、研修提高培训,培训率100%。我园教师能积极参加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开展各种教科研活动。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结合鼓楼区教育局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有关师德师风建设学习,学习内容广泛多样,有《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等,树师德、铸师魂。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不收礼”承诺书等,采用日常考评和期末考核相结合,建立常态考评制度和相应的奖惩机制,营造良好的园风。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情况:我园能根据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围绕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开展保教活动。消除“小学化”倾向,不以任何形式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和强化训练,不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不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资料;不乱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建立收费公示制,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模式,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制定详细保教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根据各班和幼儿实际情况制定周工作安排计划,注重全面发展,兼顾个体差异,形成正确导向。

、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

1、硬件条件还需进一步完善

2、师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

1、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为幼儿的发展提供优越的环境。我园将进一步完善保教设施,确保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整体素质提高。确立以人为本、师幼共同成长、和谐发展的理念,为教师展示教育个性的舞台。

我们深切感到,实施“双普”给我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更让我们感觉到肩上责任的重大,感觉到新时代对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我们将用战略眼光迎接机遇与挑战,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创建鼓楼教育强区而不懈努力。

                           

                                          福州市花巷幼儿园

                                             2024.4

花幼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自评报告(4.9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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