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自我督导体系
作者:薛华
发布时间:
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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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自我督导体系
为了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规范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及学校督导网络平台运行,优化学校内部治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学校督导室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细化学校督导室督学配备与工作量认定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24号、鼓楼区《关于做好学校督导室相关工作的通知》(鼓教〔2020〕319号)的文件精神,2021.1.12日,鼓楼区第三十片区责任督学张贞来到我园,对我园督导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
责任督学认真查看了我园的督导网络平台建设,对于我园“区督导内容平台运维管理规范,专人负责账号管理,不使用默认密码、简单密码”、“信息发布审核严谨,无过期内容、空白栏目、图片显示过大过小或不完整等现象”、“栏目内容更新及时、高效,更新频率高,及时反映学校督导工作进展情况”三个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醒莫忘及时更新督导工作信息,继续把此项工作做好。
规范自我督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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