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幼儿园责任督学2020年12月份挂牌督导任务(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作者:superadmin
发布时间: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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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
(2020年12月)
为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督〔2018〕16 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榕教综〔2019〕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工作实际,拟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楼区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时间为12月7日——12月18日。
二、本次接受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园所(具体名单附后)
三、请相关园所在12月11日前完成自评和自查报告。
四、在各园自评的基础上,12月14日——18日由各责任督学负责督导评估检查。
五、各责任督学撰写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反馈报告,于12月25日前上传督导平台,并将幼儿园自查报告、基本情况登记表、评分表、督导反馈表分别盖章后上交专职督学。
六、 备查园所将准备接受福州市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检查(时间待定)。
(评估标准及备查园所名单附后)
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12月
鼓楼区幼儿园责任督学2020年12月份挂牌督导任务(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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