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幼儿园责任督学2020年12月份挂牌督导任务(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作者:superadmin 发布时间: 2020-12-03 点击次数:13245

鼓楼区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

(2020年12)

为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督〔2018〕16 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榕教综〔2019〕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工作实际,拟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楼区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时间为127日——1218日。 

二、本次接受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园所(具体名单附后)

三、请相关园所在1211日前完成自评和自查报告。

四、在各园自评的基础上,1214日——18日由各责任督学负责督导评估检查。 

五、各责任督学撰写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反馈报告,于12月25日前传督导平台,并将幼儿园自查报告、基本情况登记表、评分表、督导反馈表分别盖章后上交专职督学。

六、 备查园所将准备接受福州市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检查(时间待定)

评估标准及备查园所名单附后) 

                            

 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12

鼓楼区幼儿园责任督学2020年12月份挂牌督导任务(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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