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幼儿园责任督学2021年1月份专项督导任务(疫情防控)
作者:superadmin
发布时间: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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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2021年防疫工作
专项督导方案
(2021年1月)
为确保我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防疫工作安全、正常、有序开展,保证中小、幼儿园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我室将组织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开展2021年疫情防控工作挂牌专项督导,现将挂牌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范围
辖区中小学、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防疫常规工作、防疫宣传工作、配备防疫用品、疫苗接种情况、疫情防控“两案九制” 措施等方面。(详见附件)
三、督导方式
校园自查与责任督学督导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责任督学以查阅资料、校园巡视等形式开展督导。
四、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校园于1月20日—25日组织对照督导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在督导系统上传自查情况,并填写自查表发送给责任督学。
(二)责任督学开展督导时间:1月22日至1月29日。
(三)1月30日前责任督学完成自查表,如发现需要整改的项目,请2月5日完成督查整改内容,并将纸质督查表送区督导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园应重视开学各项保障工作,做好各项筹备事项,按照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破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二)责任督学应提前查阅片区校园的自查表,按照规定时间开展督导,按时完成自查,并于2月5日前及时上传至鼓楼区挂牌督导综合管理系统工作平台,并将下表纸质材料交区督导室汇总。
附件:
2021校园疫情防控督导情况表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月19日
鼓楼区幼儿园责任督学2021年1月份专项督导任务(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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