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作者:田克秋
发布时间: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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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自查。各校园于8月27日—30日组织对照督导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在督导系统上传自查报告,并填写自查表发送给责任督学。
(二)责任督学开展督导时间:8月31日至9月9日。
(三)责任督学完成挂牌督导报告:9月15日前各位督学完成挂牌学校的督导报告,报告内容要包括基本情况(督导任务、督导过程)、典型经验、存在问题、督导结论及督导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园应重视开学各项保障工作,做好各项筹备事项的同时按照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破解,确保开学安全工作。
(二)责任督学应提前查阅片区校园的自查表,按照规定时间开展挂牌督导,按时完成督导报告,并于9月15日前及时上传至鼓楼区挂牌督导综合管理系统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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