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导室建设自评报告
国科大福建学院附中(福州杨桥中学)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学校督导室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细化学校督导室督学配备与工作量认定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24号、鼓楼区《关于做好学校督导室相关工作的通知》(鼓教〔2020〕319号)的文件精神,国科大福建学院附中(福州杨桥中学0)积极建立自我督导体系,规范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及学校督导网络平台运行,优化学校内部治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将学校督导室建设自评报告汇报如下:
一、督导平台学校运维情况
我校督导平台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鼓楼区责任督学路中溪的指导意见,规范校园督导网络平台运维管理。
1.区督导内容平台运维管理规范,有专人负责账号管理,密码三个月一更换。
2.平台信息发布审核严谨,有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由督学审核后方能发布信息,平台上无过期内容、空白栏目、图片显示完整。
3.督学按照督导工作内容下校督导,学校督导平台栏目内容及时更新并反映学校督导工作进展情况。
二、学校督导室工作环境建设
学校督导室有专用办公场所,在行政楼五楼,督导室悬挂标牌明显,内部配备有必要的现代办公设施设备(如:计算机、电话、办公桌椅、文档柜、打印机等);网络、通讯畅通;督导室制度于墙面悬挂,校内督导室成员名单与工作职责等上墙。
三、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督导室每学期期初制定好每周督导主题或督导计划,校(园)内督导主要围绕教育教学管理等展开,并形成常态化。校督导室成员认真填写好主题督导表(每周1-3次,区属学校登记到网络平台,省市学校按其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记录);填写每月校(园)督导工作报告。
学校督导平台的建设“督”出我校依法治教的良好氛围,“导”出了我校教育发展的良性循环,“评”出了我校教育的均衡发展,学校将在督导室的引导和监督下,努力办出人民满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