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责任区督查报告(金冠1月)
作者:王路颖 发布时间: 2022-01-18 点击次数:266

第二十二责任区“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督导报告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学校督导室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细化学校督导室督学配备与工作量认定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24号、鼓楼区《关于做好学校督导室相关工作的通知》(鼓教〔2020〕319号)的文件精神。

为了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规范我区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及学校督导网络平台运行,优化学校内部治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22区督学对金冠幼儿园的督导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区督导内容平台运维管理规范,专人负责账号管理,不使用默认密码、简单密码。幼儿园督导室工作环境建设基本达标。

不足:

1.平台内部分栏目未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未及时反映学校督导工作进展情况。

2.缺乏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建议配齐相关的计算机、电话、办公桌椅、文档柜、打印机等。

    

2022年1月13日

第二十二责任区督查报告(金冠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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