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督导室及督导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运行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学校督导室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细化学校督导室督学配备与工作量认定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24号、鼓楼区《关于做好学校督导室相关工作的通知》(鼓教〔2020〕319号)的文件精神,为了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规范我区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及学校督导网络平台运行,优化学校内部治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全区中小学(园)督导室及督导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督导时间
学校自查:1月4日—12日;
责任督学督导:1月13日—20日;
三、督导方式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
四、督导内容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辖区各校园(中学、小学、幼儿园)均需检查下表A类内容督导平台学校运维情况,请各校做好自评。
(二)已经设立学校督导室的校园(含福州市属学校和鼓楼区属31所校园)需按下表,检查下表B类内容学校督导室工作环境建设及C类内容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情况。
(三)鼓楼区属学校督导室要求在区督导平台上记录工作过程记录、提交督导报告,省市学校按其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记录。
(四)责任督学应提前查阅各校园的自查表,按照规定时间开展挂牌督导,按时完成督导评估表和督导报告,并于1月21日前上传至督导系统。
附件:鼓楼区校(园)督导室及督导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运行情况专项督导检查表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1月4日
附件
鼓楼区校(园)督导室及督导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运行情况专项督导检查表
校(园): 时间:
督导内容 | 具体要求 | 检查情况 | 备注 |
A、督导平台学校运维情况 | 1.区督导内容平台运维管理规范,专人负责账号管理,不使用默认密码、简单密码。 | ||
2.信息发布审核严谨,无过期内容、空白栏目、图片显示过大过小或不完整等现象。 | |||
3.栏目内容更新及时、高效,更新频率高,及时反映学校督导工作进展情况。 | |||
B、学校督导室工作环境建设 | 4.督导室工作人员有专用办公场所。 | ||
5.悬挂“学校(幼儿园)督导室”标牌。 | 可设在校级督学室、分管教学副校长室,也可设在教务(导)处。 | ||
6.添置必要的现代办公设施设备(如:计算机、电话、办公桌椅、文档柜、打印机等)。 | |||
7.网络、通讯畅通。 | |||
8.督导室制度建设齐整,校内督导室成员名单与工作职责等上墙。 | |||
C、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情况 | 9.每学期期初制定好每周督导主题或督导计划,校(园)内督导主要围绕教育教学管理等展开,并形成常态化。 | ||
10.督导人员要认真填写好主题督导表(每周1-3次,区属学校登记到网络平台,省市学校按其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记录)。 | 督导表主要要体现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 ||
11.填写每月校(园)督导工作报告,省市属(区属学校记录到网络平台,省市学校按其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记录)。 | 督导工作报告要严格按照文件模板来写,一月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