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中小学责任督学2022年1月份挂牌督导任务(平台运行情况、双减工作情况)
作者:superadmin 发布时间: 2021-12-31 点击次数:26218

鼓楼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方案

(2022年1月)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学校督导室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细化学校督导室督学配备与工作量认定的通知》榕政教督〔2020〕24号、鼓楼区《关于做好学校督导室相关工作的通知》(鼓教〔2020〕319号)的文件精神,为了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规范我区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及学校督导网络平台运行,优化学校内部治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全区中小学(园)督导室及督导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学校自查:14日—14日;

责任督学督导:1月17日—21日;

二、督导方式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

三、督导内容

(一) 督导平台学校运维情况。

(二) 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情况。

(三)持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情况。(重点督导附件二中三、七、八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督导平台学校运维情况,请各校做好自查工作。

(二)已经设立学校督导室的学校(含福州市属学校和鼓楼区属31所校园)需按下表,检查B类内容学校督导室工作环境建设及C类内容学校督导室工作开展情况。未设立学校督导室的单位不检查B类C类内容。

(三)鼓楼区属学校督导室要求在区督导平台上记录工作过程记录、提交督导报告,省市学校按其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记录。

(四)责任督学应提前查阅各校的自查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挂牌督导,按时完成督导报告,并于1月28日前上传至督导系统。

附件一:鼓楼区校(园)督导室及督导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运行情况专项督导检查表。

附件二:“双减”工作督导要点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2月31日

鼓楼区中小学责任督学2022年1月份挂牌督导任务(平台运行情况、双减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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